逛超市踩樱桃摔倒骨折 北京女子获赔逾3万元

女子在逛超市时踩到地上的一颗樱桃摔倒,导致膝盖骨折。(视频截图:微博/时间视频)

中国北京一名女子在逛超市时踩到地上的一颗樱桃摔倒,导致膝盖骨折,法院判超市赔偿16万9000人民币(约3万2000新元)。

据《北京时间》旗下平台时间视频报道,张女士于2018年7月在超市内出意外,超市内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张女士踩到樱桃后直接右膝着地,摔倒在地动弹不得。

超市员工见状立即上前帮忙,拨打电话求助。张女士送院后诊断为十级伤残,位于膝盖的右髌骨骨折。

张女士将超市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超市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逾50万人民币(约9万5000新元),认为超市有责任确保超市的清洁,因掉在地上的樱桃导致他人受伤违反了保障安全义务。

然而,超市表示,张女士穿人字拖导致自己滑倒与超市无关,2万元是“人道主义救援”,不是赔偿。

一审法院判定张女士穿人字拖逛街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主要过错在她,超市为清洁的问题所需承担的责任极少。

但是,在二审法院判决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超市应该承担70%的责任,张女士穿人字拖走路快,则要承担30%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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