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呼吸|彭菲菲】“童养媳”这一页终将翻过

作者母亲嫁给父亲时不到20岁。(图:彭菲菲)

童养媳——一个随着清朝初年闽粤移民入台而传入台湾的习俗,即便在上世纪日治时代,也是下层家庭,尤其是客家社会司空见惯的常态……

电话那头传来大姐的声音“阿嫲过世了!”心里顿时默唸着"阿弥陀佛",静静地回应"知道了"。孩子听到"阿太过世",问我是否回台奔丧? 我说不会,还好阿太子孙众多,而且回台湾还要隔离。

记忆中和阿嫲第一次较长的对话是在20岁那一年,不是我们与她不相往来,而是语言上有隔阂。日治时代的户籍资料记载她的籍贯为“广”,表示为客家人。而我这个俗称"芋头蕃薯"的外省第二代闽南话说得差,客家话的能力仅止于喊长辈以及回应是否吃饱的程度,所以那次的谈话是闽南话为主,杂着客家话和国语(编按:指华语)单字。

阿嫲和妈妈都是童养媳

我问阿嫲为何会把妈妈送到别人家当童养媳,一向和善的阿嫲听了并没有生气,仍旧笑嘻嘻地说道:“你妈的养母是我的好朋友,她生了四个儿子,很喜欢你妈,我以为是去他们家当女儿,所以就送给他们养。后来他们就搬走了,我不知道是送去当童养媳。

"所谓的”童养媳“,就是生有男孩的人家收养别家的幼女,甚至女婴,作为未来的媳妇。换句话说,就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收养别家的未成年女儿。

多年后,查看着阿嫲的户籍资料,竟发现她自己也是几个月大时,就被送到阿公家当养女,17岁时和大自己三岁的“哥哥”,也就是我的阿公成婚。阿公家省了聘礼和娶亲的费用,而阿嫲的原生家庭既不用帮别人家养大媳妇,也省了嫁妆,毕竟在过去父权社会挂帅的时代,嫁出去的女儿宛如泼出去的水。

妯娌关系比血亲姐妹还亲

“童养媳”——一个随着清朝初年闽粤移民入台而传入台湾的习俗,即便在上世纪日治时代,也是下层家庭,尤其是客家社会司空见惯的常态,就像阿嫲的妯娌们,我的两位”阿伯婆“(外公兄长的太太)本来都是别家送来的姐妹,她们一起玩乐,一起煮饭、清扫房屋和务农,一起长大、成家、教养小孩,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同一屋檐下。虽然她们与原生家庭都还保持来往,可是与未来妯娌的关系比血亲姐妹还亲。 

除了我母亲之外,后来出生的两位阿姨也被送到别户当童养媳。不过,只有我的母亲成了所谓的“花顿妹”,因为她的未婚夫在尚未成年就夭折了,所以原有的寄养关系得以解除,而母亲也从阿嫲家出嫁给父亲。 
 

作者母亲结婚前曾是别家的童养媳。(图:彭菲菲)

随着社会型态的变迁,母亲以及阿姨那一代成为在台湾的末代童养媳,而阿嫲生前也对这仨个送出去的女儿总是多些心思,她一生都努力顾好”四头四尾“(客家话发音:si teu/tiu si mi/mui)——家头教尾、田头地尾、灶头锅尾和针头线尾,没有自我,只有对家族的奉献。

阿嫲就是一代代童养媳中的一个缩影。劬劳(qú láo,意指:劳苦、苦累)的命运犹如风中的飞絮,飘零于人世。 还好这一页终将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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