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得回复工作讯息 北京女子获赔加班费

示意图。(图:iStock)

中国一名女子下班后,甚至是休息日和公定假日,都得回复工作讯息,北京法院裁定这些工作已经超出简单沟通的范畴,足以构成加班,判公司赔偿她3万人民币(逾5800新元)加班费。

根据《都市日报》报道,李女士在2019年加入一家科技公司从事产品运营工作,公司隔年以她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为由开除她。

李女士随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

据她所称,她在下班后、休息日和公定假日共计加班500多小时,但公司都没有支付相关费用。

法院一审判定,李女士与公司在合约中约定执行不定时的工作制,因此不支持她索取休息日和延时加班费。

李女士不服,提出上诉,北京三中院二审后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内容以及李女士的工作职责,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

除此之外,公司的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科技公司在休息日安排李女士利用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足以构成加班。

法院综合考虑李女士加班的频率、时长、内容及其薪资标准,改判公司支付她共计3万人民币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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