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一审宣判 主嫌判监24年

中国河北省唐山市发生打人事件,几名女性遭一群男子围殴。 图:微博

中国河北唐山女子在烧烤店因拒绝性骚扰,惨遭多人粗暴围殴,轰动一时,案件今天(23日)一审宣判,主嫌陈继志判监24年。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被告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红瑞、刘某、姜某萍今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在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某间烧烤店吃饭时,陈继志到正在店内用餐的四人桌旁,对其中一名女子进行骚扰遭拒后殴打她,女子和另一名友人进行反抗。

陈继志等人随后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内,对四人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沈小俊也在烧烤店及旁边小胡同内威胁受害者不得报警。

经鉴定,被骚扰的女子及一名友人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另外两名友人的损伤程度则构成轻微伤。

陈继志等人也被查出自2012年以来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2万人民币(约6万4000新元)。

其他27名被告则被判监禁六个月至11年,其中19名被告也被罚款3000至13万5000人民币(约600至2万7000新元)不等。

陈继志等六名被告人也必须承担四名受害者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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